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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可以与养母断绝关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养子可以与养母断绝关系吗

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是可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继承双方关系,如出现虐待被收益人、不尽抚养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

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

(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

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

2、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

3、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是可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就是继承双方关系,如出现虐待被收益人、不尽抚养义务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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