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吗
离婚后断绝父女关系可不可以
这个不仅是未成年孩子与父母,即使是成年子女,而且是不肖子女,父母要求断绝与子女的关系都不会得到支持。也就是说断绝父女关系的这种想法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即使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孩子在离婚后也应该由双方各自承担起抚养费而不能随意的断绝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
二、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要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不管是因为收养还是血缘带来亲子关系在离婚时都不可以随意的断绝, 都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抚养其成长, 而如果其中一方不给予抚养费的,可以选择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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