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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
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也不得放弃。《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没有法律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一主自愿放弃探望权的是属于个人的行为,而探望权是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的,自愿放弃人再行使探望权的,应该获得支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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