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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的有探视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未婚先孕的有探视权吗

有探视权。

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因此,对于不抚养孩子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需要大家通过本文的内容来进行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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