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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儿归我,可以不让男方看望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离婚后女儿归我,可以不让男方看望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男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女方不得限制男方行使探望权,但男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夫妻双方离婚,确定一方为孩子抚养人后,另一方想要探望孩子的,要按约定或是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但是,有些抚养人担心对方探望孩子后会影响自己跟孩子的感情,比如孩子判给父亲,但孩子本来比较依赖母亲的,所以有些抚养人会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因此,被拒绝的另一方在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就会考虑找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将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等到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会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男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女方不得限制男方行使探望权,但男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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