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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次日女子生下前夫的孩子,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决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几个月来,北流市大里镇的30岁阿-瓶(化名)寝食不安,日夜思念刚满一周岁的儿子,近日在朋友陪伴下来到本报陈瑜工作室,称儿子被前夫阿-忠(化名)一家“扣”了,而儿子是她和上一任丈夫的孩子,和阿-忠没有血缘关系。为了讨回孩子,她多次找兴业县卖酒镇政府、派出所等调解,甚至带朋友到前夫家纠缠,可阿-忠一家一直不愿把孩子还给她。

结婚次日,她生下前夫的孩子。

阿-瓶说,去年年初经人介绍,她和兴业县卖酒镇某村的阿-忠认识,两人仅见了一面,阿-忠就去了广东打工,此后两人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去年5月,没有见过几次面的两人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当时我已经怀孕,孩子是前夫的。这事阿-忠也知道。”

登记结婚的第二天,阿-瓶生下了一个男孩。几天后,阿-忠又返回广东打工。“孩子出生后,阿-忠的父母根本不让我带孩子,说我不懂喂养。”阿-瓶和家婆家公很快就有了矛盾。

“我和阿-忠是有感情的,我也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但和家婆家公的矛盾越来越深,加上村里人挑拨离间,我越发厌倦了这个家庭,今年2月16日和阿-忠离婚了。”阿-瓶说。

在阿-瓶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明确提到:“因性格不合,生活理念不同,且女方不能和男方父母和睦相处,经常为一点小事就离家出走不顾家庭,登记后不久两人就分居两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财产等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和前夫所生儿子归女方,由女方抚养”。

“孩子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家就是不愿意把孩子归还给我。政府、派出所、村委出面帮我要孩子,他们也不给。”阿-瓶说,她现在每日以泪洗面,由于思念孩子,也无法外出打工,目前靠朋友接济生活。“他们说,我想要回这个孩子,必须给他们15万元作为补偿,可我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

嘴皮磨破,镇村干部一直在调解

日前,记者来到兴业县卖酒镇某村,提起阿-瓶几位村民直摇头,七嘴八舌地说:“这个女人好吃懒做。”“她以前嫁过四五次,每次都生过小孩。”“和阿-忠离婚后,她很快就和不同的男人来往了。”

而对阿-忠一家,一些村民直言“他们都很善良”。为什么阿-忠一家不愿意把孩子还给阿-瓶?村民们表示不理解。个别村民表示,尽管阿-瓶在村里名声不太好,但无论如何,一个母亲要回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

村妇女主任杨*姨说:“为了调解阿-瓶和阿-忠一家争夺孩子的事情,我和镇干部磨破了嘴皮,还是没能让他们的意见达成一致。甚至,阿-忠的父母见到有派出所的人来了,抱着孩子就跑。”

记者正在村里走访了解情况,卖酒镇两名干部闻讯赶来,他们要和杨主任再次到阿-忠家进一步了解情况,调解双方的矛盾。

为了离婚,她在村里两次脱光衣服

这天,恰好是阿-瓶的儿子一周岁生日,阿-忠家里来了不少客人,门前的地上铺着一层爆竹纸屑。阿-忠的母亲见到镇、村干部、记者等人,紧紧抱着怀里一名在用奶瓶喝奶的小男孩——这就是阿-瓶和阿-忠一家争夺的那个孩子。

阿-忠的亲人们提起阿-瓶,个个气不打一处来,说她简直是一个“疯女人”,来到这个家后,天天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宁日。阿-瓶提出和阿-忠离婚,阿-忠起初不愿意,她为了达到目的,扬言要毒死一家人,大过年的,用棍子敲打门窗,往家里扔石头,扬言要去跳水、到高速公路上撞车自杀。

更令家人觉得丢脸的是,年后祭祖,阿-瓶居然在神台边脱光衣服,把大伙气得够呛。第二天,阿-瓶又脱光衣服在村里走了一圈。阿-瓶对村干部表示,她脱光衣服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不麻烦你们”。

“家风门风都给她败坏了,同时怕出人命,我们只好劝阿-忠同意和她离婚。”今年农历正月初七,阿-忠从广东回来,和阿-瓶办理了离婚手续。家人们表示,如果不是阿-瓶这么闹,他们也不想让两人离婚。

悉心抚养一家人视孩子如同亲骨肉

阿-忠的父亲对阿-瓶这个儿媳妇失望至极,说阿-瓶在家时很懒惰,吃饭要喊才上桌,还经常不回家住,过年时阿-忠回来了,她才回来。“除夕那天,我给了她几百元,当晚她就拿去赌,输光了。”阿-忠的父亲说。

阿-忠是面目清秀的小伙子,提起阿-瓶,他沉默了许久说:“我们结婚虽没办酒席,但我对她是有感情的,所以一直不愿离婚。为了挣钱养家,我到广东当厨师,每个月寄钱回来。但她希望我在家陪她,这是我和她一个主要矛盾。”

阿-忠说,他也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但他视孩子如己出,或许对自己将来组建家庭有影响,他也认了。

为什么不愿把孩子给阿-瓶?阿-忠的父亲说,结婚第二天她就生下孩子,伺候月子、孩子的养育费都是他们出的,孩子养到1岁,他们一家付出了大量心血,他们已把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当作了亲骨肉,怎么舍得交给阿-瓶?况且孩子的户口已落在他们家了。“我没说过要15万元才把孩子归还给她的话。”阿-忠的父亲说。

家人认为阿-瓶根本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阿-忠的父亲拿出了一张有数十名村民签名摁手印的《村民证明》,上面写着“阿-瓶不穿衣服走村串巷,大家觉得她精神有问题,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有长辈担心,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孩子归女方所有,如果打起官司,阿-忠一家必输无疑。在孩子的去留问题上,大家议论纷纷,甚至吵了起来。

下午5时许,阿-忠一家为孩子摆的周岁宴就要开席了,记者和卖酒镇、村干部告辞,临走镇干部对阿-忠一家说,如今是法制社会,大家对孩子的抚养权有异议,也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事政府会依法继续进行调解。

【法律解读】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明确了孩子归谁抚养,那么就应该按照离婚协议书执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2岁以下的小孩随母亲生活,母亲可先与爷爷奶奶协商要求带走抚养,如果因为爷爷奶奶阻挠不将小孩交由母亲抚养,那么母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抚养费问题,范*普律师认为,如果爷爷奶奶出于自愿带孙子的,就没有依据向孩子的母亲追讨抚养费;如果是孩子的母亲要求爷爷奶奶养孙子,那么爷爷奶奶可要求母亲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具体费用由双方按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在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若孩子的父亲及爷爷奶奶想抚养孩子,可以走法律途径到法院提起诉讼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提出的女方怪异行为、无抚养能力等说法,需由男方来举证。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有影响?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其具体处理情况请参照上文予以分析判断,还有疑问欢迎登陆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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