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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需负法律责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受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岐视。虽然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但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同样有抚养义务,一方抚养时,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一、未婚生子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讲,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

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的,所以,如果你还珍视感情,同时也为了孩子好,还是尽力争取吧。未婚怀孕本身,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但是,对于未婚怀孕之后的结果,如果生产的话,法律就有相关的规定。

处罚问题: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是应该受到处罚的,处罚的额度要根据父母双方生育的年龄来决定,这种处罚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执行。

户口问题:按照公安部2005年的最新规定,不管是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都应该有户口的,这里就包括非婚生子女,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发的)。但是在落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没有受到罚款就不给予落户的情况,这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这属于搭车罚款,我国部分省市为了方便罚款而这样违规操作,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落户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未婚生子有什么法律保护

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享受继承权等同于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受歧视,还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事实婚姻要拿结婚证才成为合法婚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未婚生子的行为,一般只会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此时按照规定是要对未婚生子的男女进行相应的处罚的。另一方面,我国对未婚生子的非婚生子女也是进行了诸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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