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孩子抚养权的要素有哪些
判定孩子抚养权的要素有哪些
离婚时,作为孩子的父或母一方都享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而言,双方可就谁抚养孩子的问题进行协商,并按协议后的方式抚养孩子。若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议,集中表现为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基本标准是,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因为法院认为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尚小,部分孩子还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将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一贯的生活状况等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听取孩子的意见。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在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除了首先了解孩子的年龄之外,还会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和把握,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第一,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具备一定的收入和教育条件无疑能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孩子的利益。但是,并非说,一定要就夫妻双方的收入、教育情况比出个高低,并由此决定较高者抚养孩子。通常而言,只要具备能保障孩子生活的收入,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即会被认为具有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就有可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第二,双方的思想品质,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这一点也是法院考察的重要方面,若一方有赌博、吸毒、斗殴、犯罪等方面的情况,并处于持续状态,对争取孩子抚养权显然是不利的。
第三,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由于现代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孩子的生活环境。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五,双方的身体状况。若一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将影响到孩子成长的,对争取孩子抚养权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而如果是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则考虑到实际情况,该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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