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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元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不满足生二胎的条件,生二胎就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满足条件生了三胎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会抚养费就是人们常说的罚款,它是根据当事人生活的经济水平进行决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TAG标签: 抚养费 孩子 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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