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离婚法院如何判决婴儿的抚养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离婚法院如何判决婴儿的抚养费

男女双方离婚时,就抚养费问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数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选)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何为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男女双方离婚时,就抚养费问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数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TAG标签: 抚养权 子女 抚养费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