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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监护权问题悬而未决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2003年,敏-敏的妈妈病故,2005年爸爸遇车祸身亡,6岁的敏-敏成了孤儿。爸爸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三层带门面共150平米的住房和26万余元赔偿金。围绕敏-敏的监护权问题,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发生了争执。去年底,敏-敏的爷爷奶奶户籍所在地龙王社居委指定敏-敏的爷爷奶奶为敏-敏的监护人,敏-敏的外公外婆为此将龙王社居委告上法庭。外公外婆认为,敏-敏的户口一直在合肥双岗,而不是龙王社居委,龙王社居委没有权力指定敏-敏的监护人,应该由敏-敏户籍所在地的双岗社居委来指定敏-敏的监护人。

该案于2月21日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不久,龙王社居委就撤销了自己作出的指定监护人的意见。龙王社居委的代理律师张-亚告诉记者,考虑到这是两个家庭之间的纠纷,他们不适合作出“监护意见”,所以将其撤销。

鉴于此,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昨日裁定终结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对于本案中争议的焦点问题,即谁担任敏-敏的监护人,应依法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送达裁定后,记者联系上了敏-敏的舅舅周先生。周先生告诉记者,敏-敏一直在他家生活,目前生活、学习情况都很好。对于敏-敏的监护权问题,他表示,他们将商量后再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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