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申请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申请强拆的条件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可见,申请强拆的条件

(1)征收方发生征收补偿决定书。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间不复议不诉讼也不签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