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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被掠夺或被限制,法律有何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子女监护权被掠夺或被限制,法律有何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 虽然我国法律对子女监护权做了规定,但是在《婚姻法》层面并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这是法律的一大缺失。

从以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子女犯下的错,重获子女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子女的事情。

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子女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子女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丧失抚养权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

另外,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监护权被掠夺者对于法律来说还是不太健全的,监护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种情况,并且重新取得监护权。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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