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十岁可以去派出所改名字吗
离婚孩子十岁可以去派出所改名字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0岁也可以去更改名字,但是需要有合理的理由。
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需要到派出所改改名字,这种情况当然是孩子年龄越小越好办理了,对于孩子10岁的情况是可以办理相应的更改名字的,但是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