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需要带什么资料
1.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2.变更监护人的其它证明材料;
3.变更监护人协议书等。
二、变更监护人的顺序
1.《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变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需要带什么资料”所进行的解答,总而言之,监护权是需要法定的,不能随意也不能擅自确定。在变更监护人时,人民法院会依法、依实际情况,去综合考虑由谁担任监护人,对受监护人的成长更有好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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