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前是否应当听证
强制拆迁前是否应当听证
强制拆迁前应当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政府进行强制拆迁不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还需要在强制拆迁前进行听证,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
强制拆迁听证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
2、取能分离原则
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
3、事先告知原则
举行听证,作出强拆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则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在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陈述意见的权利和反驳不利于已证据的权利。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当公民面对强制拆迁情况时,可以选择参加听证, 而相应的拆迁部门进行强制拆迁前进行听证,也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一个制度, 所以参加听证前建议当事人最好选择联系律师,帮忙维权,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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