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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妹同居生女 男子被判重婚罪妻妹被批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赵-霞和丈夫张*涛于1985年在河北登记结婚。婚后,赵-霞为丈夫生下4个女儿。1992年,张*涛在当地开了一家家电维修门市部。赵-霞因要在家照顾孩子,就将妹妹赵-梅送到维修门市部,给丈夫帮忙。年轻漂亮的赵-梅在和姐夫的相处中产生了感情,并有了暧昧关系。
1997年,张*涛在赵-梅怀孕后离开老家,两人在海淀区租房同居。同年11月,赵-梅与张*涛的女儿出世。当赵-霞从老家到北京看望丈夫时才发现事情真相。
为讨回公道,经过多方法律咨询的赵-霞到法院起诉了丈夫。2003年6月,法院发现张*涛和赵-梅确实存在事实婚姻后,以重婚罪判处张*涛有期徒刑一年半。
将丈夫送进牢房后,赵-霞在随后与律师的交流中,她得知,妹妹赵-梅也涉嫌重婚罪。前不久,赵-霞将赵-梅告上海淀法院。此后法院多次传唤在北京生活的赵-梅,但赵-梅一直不到庭。法院将该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警方调查发现赵-梅与张*涛已形成事实婚姻,将赵-梅抓获。(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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