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婚姻纠纷怎么办
一、什么是非法婚姻
所谓非法的婚姻是指一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包括以下类型:
1、包办婚姻:指未经男女双方同意,由父母或他人作主包办的婚。包办婚姻是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产物。包办婚姻虽经合法登记,但由于违背了男女双方的意愿,破坏了婚姻的自由性,因而是违法的。
2、早婚:指男子或女子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
3、不登记结婚:指未经法定程序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出现的男女同居的行为。
4、买卖婚姻:指仅仅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形式。
5、近亲结婚: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禁婚规定(如直系和旁系三代以内禁止结婚)的婚姻形式。
6、姘居:指有夫之妇或有妻之夫与他人非婚同居。
7、重婚:指已婚的人未经离婚而再次结婚,即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的配偶。已婚双方若婚内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也必须是离婚之后,才能另寻所爱。
8、典妻:因为经济等原因,男子将妻子视为商品进行买卖的行为。
二、非法婚姻纠纷怎么办
可以撤销婚姻会宣告婚姻无效。
(一)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二)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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