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一拆了之”的违法拆迁行为
怎么防止“一拆了之”的违法拆迁行为
第一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知己”:将自己的有关权属凭证和类似的文件材料(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如果是后期得到的产权就要有房屋买卖合同等)进行整合,做好妥善保管,这个是可以证明自己的最有力的“尚方宝剑”,也是助长自我拆迁气势的基础。
“知彼”:注意收集有关拆迁方行使的相关拆迁行为,了解拆迁方的拆迁动态(提高对房屋征收或者拆迁公告、房屋征收或者拆迁的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书的防范意识),对拆迁信息做好整体的把握。以此来充分的检验拆迁方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行为规范。
第二招:掌握主动性,以守为攻
在拆迁维权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就需要被拆迁人挑选最有利的“武器”。
了解征拆迁过程中需要涉及到的法律程序:1、知悉法律时效(对行政行为有争议,被拆迁人应当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被拆迁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做出行为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2、证据的收集和筹备、3、了解法律对征地拆迁行为的具体规定,避免延误自己的救济时机从而错失良机。
法律是为被拆迁人维护权益的火力最猛、效力最高、威力最大的武器,只有熟悉自己的武器才可以更好的使用和兼顾。
第三招:保障安全,先发制人
先发制人意在告诉被拆迁人一定要抢先在拆迁方之前着手防备,以免后期被动。
最好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将自己房屋的位置、环境、装修、布局等存在事实提前记录下来,或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装监控设备,并且还可以辅助自己房屋周边位于征拆项目红线范围外的标志性建筑作为比对,加强照片或者摄影的真实性。谨防后期拆迁方秘密偷拆或者其他违法手段毁坏房屋真实性。
非法强拆的民事责任
开发商、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
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和119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的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拆迁人要防范一拆了之的违法拆迁,可以通过保管好房屋合法产权的证件、掌握违法拆迁证据主动出击、做好安全保障等方式防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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