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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网友提问:
我妹妹18岁就嫁人了,嫁过去后他老公对她不好,还经常打她,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现的,对于哪些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呢?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或形成事实婚姻的;
二、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无效婚姻在法律中规定情形的知识整理,倘若您存在以上的情况,那么就应该认真地看一下上面的介绍,毕竟上面提及的问题可能就能解答您的疑惑,了解多一点还是很有帮助的。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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