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己死亡能不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人己死亡能不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因当事人一方死亡而终止,但婚姻关系并不只是建立了配偶关系,同时基于婚姻关系还产生了当事人与双方近亲属间的姻亲关系,而且婚姻关系的建立还改变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配偶亦成为法定继承人。所以当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死亡,但对婚姻关系仍有必要的确认其效力,利害关系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如何申请婚姻无效
当事人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时,应依据以下条款的规定,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写婚姻无效申请书,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日期、民族等;其次需要写明申请婚姻无效的事实与理由;最后注明申请人和日期。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都是谁
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人己死亡能不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人己死亡再去否认婚姻无效涉及到相应的纠纷,如果你打算解决它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要是你需要去否认定婚姻无效但却不清楚自己遇到的情况是否能否认,不妨在线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进行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