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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以子女的婚姻为近亲婚而申请婚姻无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父母能以子女的婚姻为近亲婚而申请婚姻无效吗

可以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近亲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对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如果当事人已经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和不再生育的,可以不宣告婚姻无效,以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

1、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在结婚之后如果双方是近亲是可以认定婚姻无效的,为此父母如果不同意子女的婚姻关系,可以据此为理由去认定子女婚姻关系无效。父母能以子女的婚姻为近亲婚确定婚姻无效怎么做,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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