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吗
一、当事人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吗
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如果被胁迫结婚需要在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否则就失效。
二、可撤销婚姻的定义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
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四、可撤销婚姻的程序
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1、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的程序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就是被胁迫,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且如果被胁迫结婚需要在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否则就失效,二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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