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父女关系法律流程
解除父女关系法律流程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该条规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于1951年11月2日作出《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可否声明脱离问题的批复》指出,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当事人声明脱离关系,法律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同时,对于法定权利或利益,如受抚养教育权、受赡养扶助权、继承遗产权,则可以声明放弃.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的。
三思而后行吧!真的要这样吗,对于孩子公平吗,想想清楚吧!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关系纠纷没有处理办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会强制其履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尽义务,父母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办法.但不管父母一方还是子女一方,即使对方不履行其义务,也不妨碍另一方义务的成立。也就是说,这种身份关系产生的义务是不可以抛弃的.如果是亲生的除非把他送人收养,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其实子女与父母总的来说还是血脉相连的,并且我相信每一位父母都是爱护自己孩子的,只是他们也是第一次当父母,肯定有许多考虑不到的事情。我们也应该换位思考,多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的确有一些父母或者子女,对自己的父母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因此,如果还有关于抚养的问题,您还可以前往官网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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