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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儿子能多分家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赡养老人的儿子能多分家产吗

可以要求多分。

我国《继承法》规定,对于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财产时,可以少分财产,对于有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甚至可以不分财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分给财产。相关继承法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谁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由子女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赡养孤寡老人的义务应由政府来承担,政府有责任赡养。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可以提倡社会救助。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要是没有遗嘱对老人的财产进行分配,赡养老人的儿子跟没有赡养老人的女儿在法律上获得遗产的份额是一样多的。关于赡养老人的儿子想要多分家产而女儿不愿意,双方产生了纠纷,这时候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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