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签订后能否变更
赡养协议签订后能否变更
赡养关系属于单方权利义务关系,被赡养人在该关系中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对于赡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权利主体可以随时行使任意撤销权。
【案件回顾】
王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王大、王二两个儿子,现两个儿子均已成家。2006年夫妻两人与两个儿子达成协议:王某由王大夫妇负责赡养,李某由王二夫妇负责赡养;赡养内容包括老人的日常生活、医疗费用、后事安排等。2012年李某因病去世。2015年2月,王某因突发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直由王大照顾其生活,王二只是偶尔探望。由于王某所需医疗费、生活费用较高,王大经济条件差,已无力支付高额的费用。王某前来咨询,签订的协议能否更改,由王二承担一部分费用。
【律师解答】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因此,之前签订的赡养协议是有效的。但《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属于法定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排除。赡养关系属于单方权利义务关系,被赡养人在该关系中属于单纯的权利主体,对于赡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权利主体可以随时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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