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国家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何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

《婚姻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对于年老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