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丈夫外遇妻子能否得到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丈夫外遇妻子能否得到赔偿

丈夫有了外遇,受害女性在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同时,也提出了要求丈夫损害赔偿。往往受害女性向法庭提出的损害赔偿额都是相当高昂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提出高额赔偿到底能不能得到支持呢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由于第三者介入导致配偶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要么是一方犯有重婚罪;要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只有在这两种情况才受害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

即使符合损害赔偿条件,根据法院以往的判例,赔偿额通常与事者的心里预期相差过远。笔者在法院从事过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也代理过很多此种案件,赔偿额一般在几千元居多,判决几万元的案例也遇到过,但及其少见。

所以,建议受害女性在离婚诉讼中确定损害赔偿额时,要以适度为宜。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心里落差和降低案件诉讼费损失。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何收集丈夫外遇证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收集这类证据可以用(LURKER软件)。拿到手机后可以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保存文字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离婚的一些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丈夫如果有外遇而导致的离婚一般是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对此做一个证明。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