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下文法律援助中心小编整理相关资料,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 因违法行导致保险理赔情形出现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以上内容由法律援助中心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专业律师。法律援助中心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 |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