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已经几年了 可以自动离婚呢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问:您好,我已与丈夫感情不好,已经分居三年多了。他以前老在外面搞女人,为了孩子我忍了他很多次,终因无法共同生活还是分开了。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lihun)呢?
答:《婚姻法》有如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lihun)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有三种情况: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离婚协议;通过有关部门达成离婚协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不存在任何诈骗或强迫,协议内容合法。
判决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在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方式不以当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定,是根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的判决,带有强制性。
离婚程序有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行政程序,又称登记程序,是针对双方完全自愿,自行达成离婚协议或经有关部门调解后而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需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为自愿并已对子女、财产等问题做了适当处理,就可以进行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
诉讼程序则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未能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能达成离婚协议,则由人民法院发给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须再办理离婚登记;如调解无效,未能达成和好或离婚协议,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离或不离。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但是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可走,或者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因此即便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要进行诉讼方可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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