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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的方式对付限购令可行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王先生婚前贷款买了套小户型,结婚时又贷款买了套两房。随着孩子长大,准备买套三房,由于现在名下两套房升值空间看好,因此夫妻俩琢磨怎样在不卖名下房的情况下买第三套房。售楼员给被限购的他们出了个假离婚的主意,夫妻先离婚,把两套房产判给丈夫,妻子名下无房,就以妻子名义买房,享受首套房政策,然后再复婚。

虽然不情愿,夫妻俩再三权衡后办了假离婚,满心期待能够成功购买第三套房。

除了用假离婚的招数外,还有人用“借名买卖”等方式来逃避限购令,是指将自己购买的房屋暂时登记在他人名下,然后再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或其他法律关系,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看来限购令的政策是能够充分激发人体大脑小宇宙的好政策啊。

【法律解读】假离婚对付限购令行不通

王先生以为自己办理了离婚,就可以顺利购房,不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购房证明时,却被通知王先生的老婆还是没有购房资格,原因是他们的两套房没有进行财产处置。对此,王先生不解,觉得是房管部门在故意刁难。

房管部门对此回复:离婚后购房的前提条件是对夫妻公有财产进行了处置,王先生的两套房都有贷款在身,贷款没有还清,房产分割就不明晰,尽管离婚了,但仍视同为妻子名下有两套房,不能再购房。

王先生夫妻空欢喜一场,事后还得去办理复婚手续。

假离婚规避限购令有风险

北京的小王与小张刚刚结婚不久,看到房价上涨迅速,两人按揭购买了两套商品房,从中获利颇丰。但两人的野心还不止于此,想继续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利,可2010年北京“限购令”的出台使小两口的想法受到了限制。经过仔细盘算,两人决定“假离婚”,通过离婚协议将两套房产分到小张名下,然后再以小王的名义购买第三套房。按照如此设计,两人很快协议离婚,可是当小王要钱去买房时,小张却变得不积极了,而且一再推脱,最后甚至不见了人影。之后,小王经过了解才发现,小张其实早已将名下的两套房卖给了他人。

对此,法官分析说,我国出台并继续执行房产调控政策是基于抑制投机需求和房价过快上涨,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当前北京已经暂停对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并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小王和小张二人采用“假离婚”的方法,就是为了规避上述规定。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两套房产巨额价值的诱惑最终战胜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妻子小张独吞房产而逃之夭夭,小王落得“人财两空”。

“离婚在法律上是会产生财产分割的效力,从而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小张在离婚后出卖其名下的财产是合法的,小王无法要求小张返还其房款份额。”法官提示说,在金钱与感情之间,感情并不一定能战胜金钱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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