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要怎么离婚
可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1、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2、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的效力
1、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另一半对离婚协议不满意,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来帮助修改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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