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时应该谁签订补偿协议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时应该谁签订补偿协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登记谁的名字,谁有权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买受人对签订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材料都交给房产局的话,会有一个回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登记谁的名字,谁有权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买受人对签订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法律援助中心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