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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准予离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从以上规定可知,除非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外,其余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的,只要查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均可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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