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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应注意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签订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应注意什么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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