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新举措:增加征求意见环节
武汉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新举措:增加征求意见环节
《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近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做出明确规定。
为解决小户型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住房困难,《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指引》的另一大变化是,在现行征收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公告或征求意见的环节。
《指引》结合已有的政策规定及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明确量化了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具体标准。同时,《指引》还明确了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此外,为探索推进武汉房屋征收模式创新,《指引》还首次对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作出规定。
以上就是武汉出台的房屋征收相关意见,对于需要进行房屋征收的市民来说是很重要的政策,了解清楚之后才能让自己在房屋征收的时候有更好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想找律师咨询,你可以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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