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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应该说,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举证证明对方有过错上,以上几类证据是大量被运用的。

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所以说,既然两个人在一起并且在结婚的时候认定了对方的存在,那么我们也应该迎着大风大浪携手向前,不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打起了退堂鼓,如果实在是不能够解决了我们也应该尽量使用协议结婚的方式,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资料的同时,在线律师咨询网官网也有许多优秀的律师,也期待您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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