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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告一般是几个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般离婚公告是几个月

2个月。一般公告期是60日,起诉书和开庭通知要公告,判决后,裁决书或判决书也要公告。

公告离婚原因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的,并不是都能达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适用公告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2、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对于出国后失踪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还要延长至6个月。

4、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不用调解。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5、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销。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离婚判决不得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一般离婚公告是几个月 离婚公告的时候如果你对其中的内容或是处理等有意见,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的不满或是帮助自己去维权。关于离婚公告具体的内容你还有疑问,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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