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在哪里办手续
一、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手续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双方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明就可以去民政局或法院办理了;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那只要带好户口本与身份证,诉状就可以去法院办理起诉了。
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一方“失踪”,对方离婚。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4、涉外因素的离婚。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手续”问题进行的解答,办理离婚手段的地方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婚姻登记的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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