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主要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意事项
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应当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签字确认以及自己的免冠照片,以及在办理离婚协议所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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