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很多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会困惑,这份离婚协议书有做公证的必要吗?
首先,先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在现在这个社会,公证已经成为了大众心理普遍认可的一道有公信力的程序,所以很多人都考虑,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有必要公证也成了很多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事实上,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该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这份离婚协议就有了法律上的效力。
只要协议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经过公证,则其证据的证明效力是比较强的。
所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双方可协商进行,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