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离婚协议简介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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