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诉讼离婚程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序言

法定的离婚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在当事人双方就离婚意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在接待咨询或案件进行中,当事人咨询最多就是诉讼离婚的程序问题,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特撰此文。

二、诉讼离婚一审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审判、裁判。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有利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一般情况下书面较多,除非老弱病残,否则法院接受口头起诉的可能性不大)。民事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下列一些内容: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查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查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进行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委员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