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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5.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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