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诉讼离婚,法院可采纳的五种证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诉讼离婚,法院可采纳的五种证据

据了解,在现实在生活中,由于原告方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嫖娼看成婚外恋,实践中认定不一。

律师认为,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第一类证据: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第二类证据: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但是不是婚外恋,实践中认定不一,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的,但是不是达到认定为婚外情的情况,应视此事件的影响是不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定。

第三类证据:单位的处理一般来讲不具有法定证明力,但如果过错方对此认可,也可作为证据。

第四类证据:认可观点。

第五类证据: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拍录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