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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需要参与听证这一过程)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可以本人参与听证程序的,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可以本人参与听证程序的,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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