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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却被公婆告上法庭 涉案房屋重归老夫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高邮人小顾与阿欣本是一对夫妻。今年6月,两人维持了19年的婚姻走到尽头。在签离婚协议时,他们协商处理了家中的两套房屋。然而,两人和平分手后,小顾的父母却把两人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两人分割的其中一套房屋是老顾夫妇的,小顾和阿欣无权分割。

近日,经高邮市法院调解,这套房屋的分割确认无效。

起因

小夫妻离婚,却被老夫妻起诉

小顾和阿欣都是“70后”,1995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育有一女。但是,在生活过程中,小顾和阿欣因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

今年6月,见女儿已经成年,夫妻俩经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对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对两套住房的分割方法为,A房屋由阿欣居住,B房屋由小顾居住。并约定这两套房屋,阿欣和小顾仅有居住权,产权归两人的女儿所有。

协议签订后,两人和平分手。但是,两人没想到的是,老顾夫妇得知两人离婚后,竟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庭审

被分割房产原来是公婆的

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老顾夫妇说,当年,小顾和阿欣结婚时,小顾与两位老人协商,把属于老顾夫妇的A房屋借给两人作为婚房使用,等两人条件好转后,就把这套房子还给老顾夫妇。小顾和阿欣结婚后,已经购买了B房屋。按照当年的约定,应当把A房屋还给老顾夫妇。然而,现在小顾和阿欣却瞒着两人,在离婚协议中处分了A房屋。

老顾夫妇认为,A房屋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小顾和阿欣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两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小顾和阿欣离婚协议中,有关A房屋的处分无效,并把A房屋判给老顾夫妇。

对于老顾夫妇借A房屋给两人结婚的说法,小顾和阿欣均表示认可。

调解

涉案房屋重归老夫妻

经法官主持调解,老顾夫妇和小顾、阿欣达成了调解协议,4人共同约定,小顾和阿欣离婚协议中,关于对A房屋的处置约定内容无效,该房屋归老顾夫妇所有,小顾和阿欣自愿腾让,并把A房屋交付给老顾夫妇。同时,对于B房屋,小顾和阿欣进行了重新处置,两人约定,把B房屋赠给女儿,并在女儿年满27周岁时,协助女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顾和阿欣对B房屋依法享有居住权,但双方均承诺,如果一方再婚,再婚方不得将其配偶带入该房屋内居住。(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通讯员华娟吴磊周飞记者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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