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怀疑与人有染遭公婆肆意打骂,女子可以要求离婚吗
【事件经过】
丈夫外出一月妻子被查出怀有身孕
李某(化名)和丈夫于1986年经人介绍认识,不足两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一子。1995年10月,李某丈夫外出务工,而同年次月李某被查出怀有身孕。
考虑到计划生育政策严格,且自己已经育有两个孩子,李某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了人流手术。事后,公婆从邻居那里听说了此事后非常生气,便回到家中质问李某。
李某将情况如实相告,但公婆却认为她背着家人将孩子打掉,一定是心中有鬼,并猜疑那个孩子并非自己儿子的。百口莫辩的李某只好打电话叫丈夫回家对质,但丈夫回家后却一言不发。面对儿子的沉默,公婆更加断定媳妇与他人有染。
家人棍棒相加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当年事发后,李某无论怎么解释,家人都不愿意相信她说的是事实,而她的丈夫也不为她“作证”。公婆在一气之下,便对李某肆意辱骂,言语不堪入耳,甚至棍棒相加,将她身上多处打伤。
公婆的羞辱、丈夫的无情,使无辜的李某备受打击,不仅让她在邻里面前抬不起头,还要备受外界指指点点,对婚姻生活彻底丧失了信心。1996年1月,李某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并断绝了与夫家的所有联系。
2016年1月,李某从外地回到达州老家,并以分居二十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向通川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李某的丈夫却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表示对李某的感情还在,希望李某能够原谅。
【法律解释道】
坚持诉讼离婚法院支持女方的诉求
受理此案后,通川区法院对原告、被告双方进行了走访调查。原来,在李某离家出走后,其丈夫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多次到李某娘家和其亲戚朋友处打探妻子消息,希望两人能够重新开始,但始终一无所获。
妻子李某离家出走的20年里,其丈夫基本上没有出过远门,一心在家务农,照顾孩子,等待妻子回来。遗憾的是,当妻子回到达州的家中后,对丈夫并不“领情”,始终无法真正原谅丈夫和公婆。两人协商离婚无果后,李某最终决定走法律程序。
法院认为,夫妻应以感情为基础,本案双方婚后感情一般,且已分居长达二十年,双方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符合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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