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日期定了,想私了怎么办
可以撤诉或者调解。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法院准许原告撤诉或针对原告按撤诉处理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退给一半的预交诉讼费,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或针对上诉人按撤回上诉处理的,上诉人可以申请法院退回一半上诉费,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准许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诉或针对其按撤诉处理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法院退回自己所交的一半诉讼费,但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本诉的进行。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撤回起诉,简称撤诉,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刑事责任。起诉之后,由于多种原因作出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称之为撤回起诉。撤回起诉不是撤回案件,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到了法院,检察院是不可能倒逆诉讼程序,将案件从法院撤回到检察院的,也就是说,案件到了法院,法院只有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裁定或者判决。
检察院请求撤回起诉,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撤诉理由,则作出准许撤诉或者不准许撤诉的裁定。裁定准许撤诉,说明法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此时意味着案件尚未终结,法院只是中止了审理,案件还是在法院。如果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检察院重新提起诉讼,法院可以恢复审理。在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后,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看守机关应当执行法院的裁定,中止羁押被告人,将被告人释放;如果被告人对撤诉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的话,此时案件才真正审理终结;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说明法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将继续审理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不论是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还是裁定不准许检察院撤诉,案件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绝不是说案件又回到检察院,程序又逆回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意思。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