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一方起诉离婚去哪办理流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方起诉离婚去哪办理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证据采集:

(一)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二)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三)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四)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五)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六)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七)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八)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九)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一方起诉离婚时候如果想要在办理手续上轻松一些,建议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给你提供帮助。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知道该怎么样应对这类的情况,又不想在诉讼中吃亏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帮忙。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